【法律問蘋果】租屋廣告差很大 想退租要這樣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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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名讀者問:

我當初在租屋網找到現在的房子,她寫附20M光纖網路、平面車位、天然氣。但是入住發現網路是WIFI,平面車位是公園旁邊的停車格,要自己叫瓦斯桶,現在租屋網上的資料已經關閉了,我也沒證據證明他當初開的條件,請問我可以提前退租拿回全部押金嗎?

律師林俊峰回答:

一般而言,就算是定期租賃的契約,通常也會寫到房客只要1至3個月前提早告知房東,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而拿回全部押金。如果沒有寫到此點的話,就請跟房東反應這些事情,請房東改善,如不改善的話,就要提前終止租約。

如果反應後房東仍不改善,也不同意提前終止租約,則根據《民法》423條規定,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、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,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,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、收益之狀態。所以讀者您如果可證明房東有承諾這些內容時,則您非但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,拒絕給付租金,且因此受有損害時,也可對房東主張債務不履行,而請求損害賠償。

另讀者也可根據《民法》第92條規定,主張受到房東的詐欺表示,以為會提供上開內容,才跟房東租屋,而現今皆無,決定提出撤銷承租的意思表示後,取回租金及押金,並可依侵權行為規定,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。但是打官司時,還是要由讀者來舉證證明,房東確實有同意提供這些內容,因為法官最後也是要依照證據,來作為判決的依據。

主恩之家

參考資料

【法律問蘋果】租屋廣告差很大 想退租要這樣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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